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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天价律师费案:一个贪官请律师出庭花了12亿!

法眼帝国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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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香港法律專欄與實務、民商审判研究;文仅供交流学习 ,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一个案件仅仅一审打完,律师费就已经花去港币近12亿元,换算成人民币也接近10亿元。


最后该案还一直打到上诉庭和终审法院,花去律师费至少在人民币10亿元以上。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天价律师费呢?
 
因为香港司法独立,控辩双方都相信法治。于是出现被告跑去英国聘用星级大状来香港出场辩护,控方香港律政司也许有些心虚,担心自己在星级大状面前处于劣势,于是也不甘示弱,同样去英国聘用星级大状来控告。控辩双方于是在法庭上都尽力血拼,展开了一场法律人的世纪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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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下内容和图片,均是根据巴的士报 2014年12月20日公开报道内容进行编辑。
 
近百大状出马-贪案律师费破纪录料达12亿
 
许仕仁案告一段落,《星岛日报》得悉,是宗历时近一百三十天的世纪巨贪案,郭炳江和郭炳联两兄弟为「打胜仗」,早于年半前「招兵买马」吸纳英港「顶级大状」代辩,单是郭氏兄弟所花的大状律师费已高达八亿港元。

连同新地老臣子、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及前港交所高级副总裁等三人,共花上的大状律师费接近「天价」的十亿港元,创下司法史上最高的刑事审讯案件的金额。


至于律政司亦外聘五名大状出马,各人均以日薪由两万至五万元计算,控方讼费亦达两亿元。



 是宗世纪贪污案在司法史上破了多项纪录,除包括花上近十二亿控辩双方讼费外、被告许仕仁为本港开埠以来港府第二把交椅被判入罪,以及涉及本港大地产商,亦出动近百名大状律师出马。



消息称,被控方形容为「大花筒」的许仕仁因本案而被揭露欠债逾五千七百万元,于2013年底遭法庭颁令破产。

今次代表许仕仁的大状蔡维邦及律师黄国基Ben都以「友情价全包宴」出战,收费总额三百五十万元。代表前港交所关雄生的大律师陈永豪亦以「友情价」一百五十万元出战。


英国御用大律师Clare Montgomery 


至于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分别透过两家律师行孖士打及布高江律师行延聘港英两地的「星级资深大状」出战,当中包括收费二亿港元的英国御用大律师ClareMontgomery,她早于去年九月已被郭炳江以三百万英镑「包半年」,之后案件开审七十天及连同超时近五十天,单是Mongtomery合共收费二亿港元。


此外,郭炳江另聘请本港擅长打刑事案的资深大状骆应淦及余承章「出马」,另有担任「幕后智囊团」的资深大律师夏伟志,以及多名大律师及律师协助,郭炳江整个「律师团」近三十名人手,各大状分别以「包打收费」或「每日计算」来收费,据知,郭炳江的代表大状「日薪」由一万五千元至十五万元不等的收费,另有审前「开会费用」,估计单是郭炳江一人的「星级律师团费」已高达五亿元。 


前大律师公会副主席郭兆铭


至于郭炳联则聘请英国御用大状Kelsey-Fry为首的团队,成员曾包括初期提供法律意见的前大律师公会副主席郭兆铭,以及资深大律师麦高义,连同聘请的薛冯邝岑律师行的诉讼费总额高达三亿元。新地老臣子陈巨源亦以「高价」越洋聘请英国「外援」IanWinter打官司,另有大律师钟伟强。


律政司以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 (图左)作为控方团队的主帅。
 
由于案中各被告均聘用「顶级大状」出战,律政司有见及此,亦决定以「外援」上阵,以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作为控方团队的主帅,成员包括资深大律师谢华渊,英国大律师LouisMably,大律师黄佩琪以及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WinnieHo 及检控官Brtty Fu。消息称,他们均以「日薪计算」由两万至五万元不等。其中Perry每日的「出场费」为五万元,及入住由律政司安排的港丽酒店和包机票。
 
为迎战前任政务司司长许仕仁等人牵涉的「新地案」,律政司于一二年底成功向财委会申请开设三个临时职位止,五年的开支约为二千五百万元。廉署亦申请加开一个助理处长职位,共领导十五名调查人员及一名秘书,至二○一五年六月为止,三十个月的开支约为三千七百万元。


另律政司早前已表示委聘本地资深大状及英国御用大律师,政府就「新地案」的开支预算暂定为八千七百万元,但一旦出现上诉程序,便会有所增加,随时突破一亿元。



总之,因为大家相信法治,控辩双方都不惜血本在法庭上尽力拼杀,所以出现了一个该案件超过10亿元的天价律师费。


(注:以上内容和图片,均是根据巴的士报 2014年12月20日公开报道内容进行编辑)


12亿港币!香港天价律师费大案背后的八卦…


文/牟笛 方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


总共12亿港币的律师费,其中某位英国皇家御用大律师Mongtomery一个人就收了2亿、某位香港资深大律师“日薪”15万、土豪郭炳江为了自救,一个人就撒出5亿律师费(最后还是判了有罪)……这一长串的数字就像一枚枚精神原子弹,不知把多少内地律师炸得夜不能寐。


事实上,本案的天价律师费背后还有一个长长的故事。机缘巧合,本人刚好了解一些与本案有关的八卦背景。今天特意贡献出来供各位把玩。


大律师公会起诉律政司


2013年11月12日,本人有幸随上海市律师协会代表团前往香港与香港大律师公会交流。到港第二天下午,代表团造访了大律师公会办公室,并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其实大律师公会办公室的地点本身就很有意思,正位于香港高等法院楼宇内。对于平时见惯了公、检、法比邻而居,而律师协会独处一隅的内地律师而言,这种格局本身就让人耳目一新。


交流到一半的时候,主持会议的香港大律师公会名誉秘书长陈庆辉大律师忽然说,明天我们大律师公会告律政司的案子开庭,希望来自上海的同仁能前去捧场。这案子的起因是香港之前出了个大案,结果律政司没有从香港本地聘请律师,而是跑到英国请外援,所以我们就把律政司告了。


所谓大案,指的正是此次引发天价律师费的前政务司长许仕仁2800万港币贪污案。而律政司的职能依内地的概念来对比,有点类似司法局和检察院的混合体,一方面律政司在名义上“管理”大律师公会,另一方面律政司也代表政府聘请香港以及其他国家的大律师对犯罪行为进行控告。


大律师公会对于律政司“崇洋媚外”地启用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代表政府起诉许仕仁非常不忿。但毕竟御用大律师地位崇高,不便发作。谁知这位御用大律师同时还提出要让一位英国的普通大律师Louis Mably作为其助手参加本案,香港大律师们顿时抓狂了——我们本地资深大律师好几十位呢,难道还比不上英国一个普通大律师?律政司你胳膊肘往外拐啊!你要砸我们的饭碗,我们就只好死磕了!起诉!


其实这个案子之前已经有过一审,大律师公会输了。于是明天大律师公会现任主席石永泰资深大律师决定亲自披挂上阵维护大律师公会的尊严。另一边,代表律政司出战的则是唐明治资深大律师。


此君原本是正宗的英国人,但人生中大部分时间却扎根香港,并且也曾担任过香港大律师公会的主席,可谓香港法治进程的见证人。更刺激的是,唐明治资深大律师已经提前预告明天正式退休,次日的庭审就将是他个人律师生涯的最后一战。


说罢背景,陈庆辉大律师问:“各位有兴趣吗?”大家纷纷拍着大腿跳上桌子表态:“必须滴呀,我靠!这种热闹不看怎么行。”本人和同行的老板原本是约了香港客户第二天见面,但拍完大腿就当场起身联系客户改期(好在是一般的事务性访问,客户愉快地同意了)。


庭审现场:随性与温情并存


第二天,我们一行人如约来到香港高等法院聆听这场浑身上下都是看点的庭审。一进入审判庭,顿时有种看港剧的感觉,近十名大律师身着黑色律师袍头戴假发往来穿梭,嘴里一时粤语一时英语进行着最后的准备。忽然,法庭里传来“嘟嘟”两声铃响,三名大法官依次入席。


和内地冗长的预备程序不同,既没有宣布法庭纪律也没有核对当事人身份。三名大法官坐定的一刹那,石永泰资深大律师BIU地从凳子上弹起来,“Your honor!”……庭审就这么开始了。


由于缺乏案件背景,庭审又全程用英语,本人没办法完整复述当天的庭审,只能描述几个细节。


石永泰资深大律师的庭审陈述风格非常随性。站起来的那一刹那是他整个庭审中身体姿态最正常的瞬间,此后随着陈述、被提问、思考、反驳,他的身体始终随着顿挫的语调不停扭动。比如法官忽然问个问题,他的反应是皱眉→慢慢往后退,往后退,退到背后的桌子上→半个屁股靠住→手托腮→向上翻白眼→思考→慢慢开始回答。


我好几次都想站起来大喊“Cut~~~~~!这位演员,能不能不要这么浮夸,再这样中午的盒饭没鸡腿啦。”唐明治资深大律师则是地地道道的英国绅士范。镇定、笔直、语速缓慢,对法官和对手都充满敬意。


如果一定用内地的庭审程序来类比,整个庭审没有法庭调查这个阶段,从第一秒就直接杀入法律问题的辩论。石永泰资深大律师首轮发言最终用时45分钟左右,很显然准备了底稿,但陈述到5分钟左右就被法官的提问打断,随后就开始不停地回答,同时见缝插针地引回到自己准备的提纲。


最终的陈述大约有70-80%的时间在回答法官的当庭发问,但最终石永泰资深大律师貌似还是把自己准备的要点全部讲完了(最后是他主动结束发言),显示出非常强悍的陈述技巧。


香港大律师公会现任主席石永泰资深大律师↓ ↓ ↓ ↓ ↓


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庭大门关闭,但旁听人员可以随意进出。由于涉及香港大律师集体利益,不时有刚刚结束庭审的大律师摘下假发冲进来旁听。有人进,也有人出。但中途退场的人员都会在出门前转身面向大法官席站定,毕恭毕敬鞠个躬,然后再推门离开。


我开始以为这是律师的专有规矩,但后来才发现哪怕着便衣的普通人也同样行礼如仪——而法庭内其实没有张贴任何“庭审纪律”、“注意事项”、“旁听人员须知”一类标语。


庭审结束时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按内地的规矩,法官此时已是饥肠辘辘,一边惦记着食堂有没有关门,一边开始催促“代理人,简短!简短!”。但由于当天是唐明治资深大律师封刀之战,庭内竟开始毫无时间观念地上演温情戏。


原本应作最后陈述的石永泰资深大律师起身表示放弃最后陈述,把机会留给为香港法律事业作出巨大贡献的唐明治资深大律师。


唐明治资深大律师起身称谢,并开始深情回忆自己刚刚开始在香港执业时,尚没有很多华人大律师和法官,而历经数十年发展,华人中已经涌现出大量优秀的资深大律师和大法官,令他倍感欣慰。


最后,唐明治资深大律师话锋一转说,“香港的律师现在已经足够优秀,足以和世界上任何优秀的律师分庭抗争。所以没有必要因为在个案上政府选择外籍律师而反应过度。”血淋淋地把对手又捅了一刀。


言毕,大法官也接过话头对唐明治资深大律师一番赞誉自不待言。随后,法官们交头接耳片刻,当庭宣判大律师公会再次败诉。


代表律政司出庭的前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唐明治资深大律师↓ ↓ ↓ ↓ ↓


经此一役,律政司终于成功聘请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担任控方团队主帅。至于那位引发大律师公会和律政司诉讼的普通大律师Louis Mably,也就顺理成章地随着David Perry加入对许仕仁的控诉工作。


刚刚查了一下才知道,Louis Mably虽然尚未取得御用大律师资格,但已经号称是伦敦最抢手的大律师,将来迟早也是要登堂入室的。


当天庭审的时候我一度把Louis Mably的名字听成了Maybe,还以为是法庭故意隐去真名,后来经香港律师指点才知道是Mably。然后我就一直以为是位女律师,直到今天搜出来才发现是位帅哥。控方团队向律政司收的律师费相比辩方可少多了,才2亿,不知道Mably分了多少。



优雅“死磕”的香港律师


八卦讲完了。其实最想说的是,内地律师和香港、英国律师间最大的差距并不在于收费高低。当然,换一个角度看,决定双方收费高低的,显然也不仅仅是律师个人的能力。


除了钱以外,不妨也借鉴一下香港律师的“死磕”是何其不卑不亢。开庭前我们曾问陈庆辉资深大律师,如果案子输了怎么办?


陈律师想了想说输了就输喽。我们时不时就会起诉政府,有时赢,有时输,都好正常。相比之下,内地律师中那些靠起诉同行博“死磕界领军人物”头衔、却连份及格的起诉状都写不出的律师,真不知该如何评价。


最后还想再刺激一下读者。本案中英国的大律师们固然收获颇丰,参与案件的香港本地大律师其实也没少赚,每天十几万港币的收费并不比英国同行低太多。


相对于内地的律师收费也足以令人艳羡。


而香港律师里真正的吸金王其实在本案中并没有出场。目前收费最高的香港大律师正是下图中间系红色领带的那位——陈景升资深大律师。



香港天价律师费案


2014年12月19日下午,香港政务司前司长许仕仁、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等5人涉嫌贪污案,陪审团经过5天商议后作出裁决:许仕仁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等罪名成立。这宗世纪贪污案在香港司法史上破了多项纪录,控辩双方讼费高达12亿元(港元,下同)。


郭炳江和郭炳联两兄弟为“打胜仗”,吸纳了香港和英国“顶级大律师”代辩,单是郭氏兄弟所花的律师费已高达8亿元,加上新地老臣子、许仕仁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等人,共花了律师费接近10亿元。此外,香港律政司亦外聘5名大律师出马,控方讼费亦近2亿元。


1.辩方律师收费


大律师蔡维邦及律师黄国基:共收费350万元


大律师陈永豪:收费150万元


“星级资深大律师团”:近30人共收费5亿元,其中英国御用大律师Clare Montgomery收费2亿元


英国御用大律师Kelsey-Fry团队:共收费3亿元


2.控方律师收费


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团队:共收费近2亿元。成员“日薪”2万至5万元不等


3.香港律师等级


香港的律师分为大律师和事务律师两种。大律师是专门负责出庭的律师,事务律师则一般不出庭,从事非诉讼以及诉讼支持工作。大律师和事务律师的最明显标识就是大律师出庭要佩戴假发,事务律师则没有资格穿戴这样的行头。前两年香港的事务律师曾起诉政府要求享有佩戴假发的资格,但最终败诉。


至于资深大律师则是大律师专享的一种荣誉头衔。1997年之前,这个头衔依照英国法称为“御用大律师(Queen’s Counsel)”。1997年港回归以后,“御用大律师”头衔改名为“资深大律师”。
律师的作用
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披露:2015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审结、执结1671.4万件,结案标的额4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4.7%、21.1%和54.5%”。此前,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披露: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7.7万亿元,增长6.9%”
由此可见,冷冻资产增长趋势不可谓不骇人!而从另一角度,则表明更多企业、个人已身陷法律风险,或将身陷法律风险。
因此,无论是于政府、企业、个人而言,其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在经济下行的严酷市场之下被放大,最终都将体现为法律风险,甚至恶化为诉讼。所以,在经济下行的宏观面之下,政府、企业、个体都更应该关心如何更加谨慎地进行经营决策,避免坠入法律风险和争诉的困境。面对危局,在经营决策中借助法律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就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律师的目的
大部分人的观念里,律师就是打官司。这样思考问题,至少在方法上是本末倒置。一个理智的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地在纠纷发生前用好律师,做到事先防范,“思患而豫防之”。
而所谓“无讼”恰恰就是处理无争议的法律事务,或者虽已发生争议,但不必或尚未经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的法律事务
在诉讼冷冻资产损失日益增长的大环境下,“无讼”是众多企业、政府或个人追求的目标,而“无讼”也是律师追求的目的,更是其在企业、政府和商事主体中存在的价值
《论语颜渊》有云:“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作为古老的法律人,颜渊老人家标榜自己说:审案子,我和别人差不多,但我的目的是追求无讼。
危局之下,对于律师而言,更应该向颜渊老夫子学习,强化“教化”,预防诉讼,达到客户或雇主“无讼”的目标。更多着力开发法律顾问业务,并且避免客户三顾始谋,将“不顾不问”变为主动参与客户决策和风险论证。同时应更积极地参与法律风险论证,为政府、企业或个人经营建言献策。
因此,律师不是打官司的时候才需要,不打官司时更需要。律师服务也不是某个政府、企业或是富有之人的奢侈享受,而是每一个政府、每一家企业,每一个人的生活必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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